【背景资料】 某高校投资一建筑面积30000m2教学楼,拟采用工程量清单以公开招标方式施工招标。 业主委托有相应招标和造价咨询资质的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文件和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5000万元)。咨询企业在编制招标文件和最高限价时,发生: 事件1:为响应业主对潜在投标人择优高要求,咨询企业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中设定: ①投标人资格条件之一是近5年必须承担过高校教学楼工程; ②投标人近5年获得过鲁班奖、本省省级质量奖等奖项作为加分条件; ③项目投标保证75万元,且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④中标人履约保证最高投标限价10%。 事件2:项目经理认为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是粗略条款,只需将政府有关部门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添加项目基本信息后,附在招标文件即可。 事件3:招标文件编制人员研究办法时,项目经理认为本咨询企业以往招标项目常用综合评估法,要求编制人员也采用此法。 事件4:咨询企业技术负责人在审核项目成果文件时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漏项,要求修改。项目经理认为第二天需要向委托人提交且合同条款中已有漏项处理约定,故不用修改。 事件5:咨询企业负责人认为最高投标限价不用保密,因此接受了某拟投标人委托,为其提供报价咨询。 事件6:为控制投标报价水平,咨询企业和业主商定,以代表省内先进水平的A施工企业定额为依据,编制最高投标限价。 【问题】 1.针对事件1,指出①—④内容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针对事件2—6,分别指出相关行为、观点是否妥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