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其中,甲公司为中方,乙公司为外方,根据经批准的公司章程ABC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于2009年6月30日前一次缴足,其中,甲公司应出资3000万元,具体包括:货币500万元,厂房1500万元,土地使用权1000万元;乙公司应出资2000万元,具体包括:货币800万元,机器设备1200万元。 2009年5月25日,甲公司以货币出资500万元,厂房账面价值1500万元,经评估价值为1600万元,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400万元,评估价值为1050万元。 2009年5月27日,乙公司以美元110万元出资,机器设备经商检部门检查鉴定价值为166万美元(当月汇率为1美元兑换7.3元人民币)。 假设: (1)经双方同意,并报经批准,双方实际出资额超出认缴部分的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2)甲公司所出厂房、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但已签署财产权转移手续承诺函。 (3)ABC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7月5日委托XYZ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注册会计师X、Y于7月10日完成了外勤工作。 要求: (1)请说明注册会计师X、Y在对甲公司所出厂房应主要实施的审验程序。 (须列出不少三项审验程序) (2)编制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3)代注册会计师X、Y草拟一份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