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上市公司(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除特别说明外,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所售资产未发生减值;销售商品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销售价格为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格;商品销售成本在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 (1)201 0 4 年12月甲公司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12月1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商品协议。协议规定,甲公司以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A公司代销W商品100件,A公司对外销售价格为每件3万元,未出售的商品A公司可以退还甲公司;甲公司按A公司对外销售价格的1%向A公司支付手续费,在收取A公司代销商品款时扣除。该W商品单位成本为2万元。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A公司开来的供销清单,已对外销售W商品60件;甲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价格180万元,增值税额30.6万元;同日,甲公司收到A公司交来的代销商品款208.8万存入银行,应支付A公司的手续费1.8万扣除。 212月5日,收到B公司退回的X商品一批以及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回相关证明,销售价格为100万元,销售成本为70万元;该批商品已于11月份确认收入,但款项尚未收到,且未坏账准备。 312月10日,与C公司签订一项为期5个月的非工业性劳务合同,合同总收入为200万元,当天预收劳务款20万元。12月31日,经专业测量师对已提供的劳务进行测量,确定该项劳务的完工程度为30%。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劳务成本40万元(假定均为职工薪酬),估计为完成合同还将发生劳务成本90万元(假定均为职工薪酬)。该项劳务应交营业税(不考虑其他流转税费),税率为5%。假定该项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地计量。 412月15日,出售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D公司股票1 000万股,出售价款3 000万存入银行。当日出售前,甲公司持有D公司股票1 500万股,账面价值为4 350万元(其中,成本为3 9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450万元)。12月31日,D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每股3.30元。 512月31日,以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发放给生产工人的产品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实际成本为160万元;发放给行政管理人员的产品不含增值税的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实际成本为80万元。产品已发放给职工。 612月31日,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E公司销售Z大型设备一套,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3 000万元,从2011年起分5年于每年12月31日收取。该大型设备的实际成本为2 000万元。如采用现销方式,该大型设备的销售价格为2 500万元。商品已经发出,甲公司另收到E公司支付的增值税425万元。 (2)201 0 4 年甲公司除上述业务以外的业务的损益资料如下: 项 目 金 额 一、营业收入 5 000 减:营业成本 4 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50 销售费用 200 管理费用 300 财务费用 30 资产减值损失 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 投资收益 100 二、营业利润 520 加:营业外收入 70 减:营业外支出 20 三、利润总额 570 要求: (1)根据上述资料,逐笔编制甲公司相关业务的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201 0 4 年度利润表部分项目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