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15年7月1日以一批价值100万元的存货为对价取得公司3%的股权,对B公司经营决策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市场上有公允报价,A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股权2015年公允价值增加10万元。2016年4月1日A 公司基于对B公司的信心又以公允价值为2 000万元、账面价值为1 500万元的无形资产为对价取得B公司55%的股权,并于当日取得对B公司的控制权。当日原3%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30万元,B公司当年未发放现金股利。已知A公司与B公司在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该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假定A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A公司2016年个别报表中因B公司股权投资影响损益的金额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