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律上的许可性:对于每一种潜在的使用方式,首先检查其是否为法律所允许,如果是法律不允许的,应被淘汰
B.
技术上的可能性:对于法律所允许的每一种使用方式,要检查它在技术上是否能够实现,包括建筑材料性能,施工技术手段等能否满足要求。如果是技术上达不到的,应被淘汰
C.
经济上的可行性:对于法律上允许,技术上可能的每一种使用方式,还要进行经济可行性检验。经济可行性检验的一般做法是:针对每一种使用方式,首先估计其未来的收入和支出流量,然后将此未来的收入和支出流量用现值表示,再将这两者进行比较。只有收入现值大于支出现值的使用方式才具有经济可行性,否则应被淘汰
D.
能否使估价对象的价值最大:在所有具有经济可行性的使用方式中,能使估价对象的价值达到最大的使用方式,才是最高最佳使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