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日,中国上海甲公司电告新西兰乙公司,欲出售一批服装,采用FOB上海,总价69万新西兰元,信用证付款。5月8日,乙公司回电,同意购买,但要求其降价至58万新西兰元,甲公司于5月10日电告其同意此要求。乙公司于5月11日收到。5月16日,上海公司将货物装上“维多利亚”号货轮,并取得有关单据,整批货物分装在3个集装箱内。5月26日当该轮在海上航行时,由于船员疏忽,船上发生火灾,其中一个集装箱被毁,其余两个完好。6月16日,货抵新西兰。乙公司以货物受损为由拒绝接收货物,并公司提出索赔。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