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13日,在江苏某市政公司承接的苏州河滞留污水截流工程金钟路某号段工地上,施工单位正在做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为了交接地下管线情况、土质情况及实测原有排水位置标高,下午15时30分开始地下管线探摸、样槽开挖作业。下午16时30分左右,当挖掘机将样槽挖至约2m深时,突然土体发生塌方,当时正在坑底进行挡土板作业的工人避让不及,身体头部以下被埋入土中,事故发生后,现场项目经理、施工人员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通知120救护中心、119消防部门赶赴现场抢救,经多方抢救无效,下午17时20分左右,在某中心医院死亡。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①施工过程中土方堆置不合理。土方堆置未按规范单侧高度不得超过1.5m、离沟槽边距离不得小于1.2m要求进行,实际高度达2m,距沟槽边距离仅1m。②现场土质较差。现场未原沟浜回填土约4m深,并且紧靠开挖的沟槽,这其中夹杂着许多垃圾,土体非常松散。③按规定,土方开挖后在深度达1.2m时,要及时进行分层支撑。而实际开挖至2m后,才开始支撑挡板。(2)间接原因①施工现场安全措施针对性较差。未能考虑员工逃生办法,对事故的预见性较差,麻痹大意。②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较淡薄。对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进场安全教育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凭经验作业。③坑底作业人员站位不当,自身防范意识不强,逃生时晕头转向,从而发生了事故。④施工现场管理不力。由于刚进场作业,对安全生产方面准备不充分,思想上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管理不到位。 依据以上场景,提出事故预防及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