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
B.
应当根据厂房及生产防护措施综合考虑选址、厂房所处的环境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物料或产品遭受污染的风险。
C.
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确保生产和贮存的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
D.
厂房、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能够有效防止昆虫或其它动物进入。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所使用的灭鼠药、杀虫剂、烟熏剂等对设备、物料、产品造成污染。
E.
应当保存厂房、公用设施、固定管道建造或改造后的竣工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