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A公司的子公司,甲公司2016年4月1日定向发行10 000万股普通股股票给乙公司的原股东(A公司),以此为对价取得乙公司90%的有表决权股份,所发行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公允价值为每股6元,当日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当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相对于集团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账面价值为10 000万元(原母公司未确认商誉),公允价值为15 000万元,甲公司对此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乙公司2016年6月3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1 500万元,当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6 000万元(假设每月均衡)。2017年5月6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7 500万元;2017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9 000万元(假设每月均衡)。则根据上述资料,甲公司正确的会计处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