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日,甲公司的退休职工在退休后6个月完成了一项方法发明创造,甲公司认为的发明与其在甲公司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向提出该方法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表示同意。2010年1月1日,甲公司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的书面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初步审查认为该方法发明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要求,于2011年7月1日即行公布。2012年10月1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甲公司的请求,对该方法发明进行实质审查后,于2013年1月1日作出授予甲公司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并于同日予以登记和公告。 乙公司在2010年1月1日前已经使用相同的方法,甲公司于2013年1月1日取得发明专利权后,乙公司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方法。 2013年8月1日,甲公司的发明专利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无效。 要求: 根据专利法律规定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甲公司是否属于该方法发明的专利权人?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从何时计算?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于专利侵权?并说明理由。 ( 4 )甲公司的发明专利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无效,专利权从什么时间起无效。 ( 4 )甲公司的发明专利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无效,专利权从什么时间起无效。 (4)甲公司的发明专利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无效,专利权从什么时间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