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哈里·史密斯有一艘游艇的引擎出了毛病,送到船厂去修理,请他们找出故障原因。过了一星期,船厂打来电话,说是引擎的轴有毛病,顶多再用20小时就会断,需要换台新的引擎。新引擎卖价900英镑,安装费用150英镑。哈里觉得对偶尔一用的游艇花上1000多英镑去修不划算。他告诉船厂,决定不修了,干脆卖掉它得了,按现在的状况也许能卖800英镑,打算下星期二去取船。星期一他便去了船厂,说是已经找到了买主,并对经理说,用卖游艇的钱可以买一条帆船,省下修船的钱打算去旅游。经理见哈里决心卖船,他不想失去卖引擎的生意,便问哈里,要是给他换台引擎的话,他能出多少哈里说,假如价钱不超过350英镑当然还是希望留下游艇的。不过换条帆船也不错,可以省下维修费和汽油钱。船厂经理不想放过送上门的生意,便围绕350英镑这个数目开动了脑筋。他对哈里说,在自己手上有台修复了的引擎—是一位顾客三年前留下来的,后来再也没有听到此人的消息了—可以以400英镑卖给哈里,安装只要85英镑,只是原来旧引擎得留下,他问哈里感不感兴趣。经过讨价还价,最后以390英镑成交,船厂出具保修单,安装费全免。经过谈判,船厂经理卖出了引擎,哈里修好了游艇,可谓皆大欢喜。 请问: 1 )上述案例属于哪种谈判方式? 2 )谈谈此种谈判方式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