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为100 000万股,B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拥有其中90 000万股股份。2012年初,为促进股权多元化,改善公司治理结构,A公司制定了股权多元化方案,方案建议控股股东转让20 000万股股份给新的投资者。B公司同意这一方案,但期望以400 000的定价转让股份。 为满足股份转让需要,B公司聘请某财务顾问公司对A公司进行整体估值,财务顾问公司首先对A公司进行了2012年至2016年的财务预测,有关于测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 项目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 净利润130 000169 000192 000223 000273 000 折旧及摊销50 00065 00080 00095 000105 000 资本支出120 000120 000120 00080 00060 000 净营运资本增加额20 00030 00060 000120 000100 000 假定自2017年起,A公司自由现金流量每年以5%的固定比率增长。 A公司估值基准日为2011年12月31日,财务顾问公司根据A公司估值基准日的财务状况,结合资本市场相关参考数据,确定用于A公司估值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为13%。 已知:A公司2012年至2016年自由现金流量现值之和为355 640:在给定的折现率下,5年期1元复利现值系数为0.54. 要求: 1.计算A公司2016年自由现金流量(要求列出计算过程)。 2.计算A公司2016年末价值的现值(要求列出计算过程)。 3.计算A公司的估值金额(要求列出计算过程)。 4.以财务顾问公司的估值结果为基准。从B公司价值最大化角度,分析判断B公司拟转让的20 000万股股份定价是否合理(要求列出计算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