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开车行驶至其所在公司附近的路口时,名男子称病请求载他去医院。见其言辞恳切,便让他上了车。上车后,男子主动谈车费,没吭声,男子就叫停车,并掏出10元钱扔在驾驶台上,同时左手拔车钥匙,左脚踩刹车板。还没有从一系列眼花缭乱的动作中回过神来,便看到从一辆车上跳下七、八个人,卡脖子、反扭手臂将他强行拖下车,并将其带至区交通执法大队。其间,一名戴“执法”臂章的人拿出一式三份的文件要签字,但却用手捂住文件内容。觉得自己本是做好事,却被视为违法,拒不签字,但最后因“内急”上厕所,只好签了字。随后,被认定为“涉嫌非法营运”,并被给予扣车、行政罚款1万元的处分。觉得冤枉,想申述事情原委,却不被听取。万般无奈之下,血气方刚的砍掉了自己的手指头,以证清白。 其实,此事件在A市不是个案,以往也曾多次出现过身穿便装的执法人员假装求助过往车辆顺道搭载而被实施处罚的现象。此类现象在当地被称为“钓鱼执法”,并引起了媒体的关注与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响。A市政府责成区政府迅速查明事实,经调查,认定该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为更好地规范行政权力,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依法行政,区政府将调查结果公布于众,并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同时启动相应的问责程序,对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行政权力的基本特性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