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于2005年4月参加了上海某旅行社组织的普吉岛5日休闲游。由于旅行社的不合理安排和飞机故障晚点,致使全团20多人在新加坡机场滞留了近10小时,在这期间,旅行社也没有提供饮食和体息的地方,游客们只能在机场里瞎逛,又冷又饿。而接下来所谓的普吉5日游也因时间紧凑所有的景点都被压缩在2天里,多处景点未游,如走马观花一样结束了游览。全团游客觉得整个旅游行程根本与自己所支付的高额费用所提供的旅游服务不相符,因此与带队导游交涉,要求旅行社给予每人1500元的赔偿,否则就拒绝返程。旅行社派出一名副经理与旅游团成员进行沟通,但双方的分歧却一时难以弥合,谈判陷入了僵局..... 如果你是这位副经理,你将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