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公司于2019年7月1日销售给W公司一批大型产品,货款为7000万元。W公司到2019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货款。经查明得知,由于W公司财务发生困难,短期内不能支付货款。2020年3月1日,经协商,大海公司和W公司签订了债务重组协议,协议中规定: (1)W公司以其所拥有的某公司股票偿还部分债务,W公司将该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该股票的账面价值为2500万元,其明细科目成本为30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贷方余额500万元,债务重组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2800万元。大海公司取得后,继续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2)W公司以其拥有的自用仓库清偿部分债务,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为1200万元,已提折旧500万元,已经减值准备100万元,公允价值为800万元。 (3)W公司以其普通股抵偿部分债务,用于抵债的普通股为5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的公允价值为5元。大海公司取得后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4)扣除上述抵债资产后再豁免剩余债务的50%,余款延期一年支付,加收利息4%(等于实际利率),协议还约定,如果W公司2020年获利,需另支付40万元。预计2020年W公司很可能获利。 (5)大海公司对该项债权已经350万元的坏账准备。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增值税及其他因素, W 公司针对资料(4)中的“需另支付40万元”,在实际发生或者不发生的时候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