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养不适合于政府官员,至少在中国如此。经济水平跟不上,贫富差距不宜拉大都是原因,而且单纯从逻辑上讲也是行不通的。我们给公务员的定位是“公仆”,是大家选出来的,希望他能为广大人民服务的人,而其本人也认可这种选择,那么有什么理由让主人为仆人的服务行为之外的不廉洁而额外买单?服务要基于诚信,我们不能用经济手段来防止人不诚信,一种道德的沦丧,我们完全有理由用法律、秩序的手段去控制,又何必用金钱来收买?也不必大谈公务员需要养家糊口,既然选择了这条道路,就必须让渡一部分权利,公务员职位的稳定正是与其经济水平的低下相平衡的,否则何以言“公正”? 以下哪一项最适合做该段文字的标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