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 15 位员工利用假期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到某地旅游的活动,旅行社安排旅游团住宿在 A 宾馆。旅游活动开始后的第二天,用过晚餐后,有一位旅游者呕吐并伴有腹泻,腹部绞痛难忍,旅行社及时将其送入医院。随后,除一位旅游者在外用餐外,另外 13 位旅游者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呕吐和腹泻现象,经医院检查确诊为急性肠炎。卫生防疫部门对旅游团就餐的宾馆餐厅进行了检验,将造成旅游者集体呕吐和腹泻的原因确定为:餐厅提供的食物不符合卫生标准,细菌严重超标。为此,旅游团的行程被迫延迟。事后, A 宾馆负责人承认旅游者集体呕吐和腹泻是由于其工作失误所致,同意并保证承担由此产生的旅游损失费用和医疗费用。但是,旅游者回来之后很长时间, A 宾馆一直没有兑现赔偿承诺。旅游者认为,宾馆是旅行社安排的,所以旅行社应当赔偿由于就餐食物不洁造成的损失。旅行社认为,造成旅游者集体食物中毒的事故是 A 宾馆工作失误所致,旅行社也是受害者,不应对旅游者进行赔付。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旅游者向旅游质量监督部门投诉。 请问 : 1 、旅游者的说法是否成立 ? 为什么 ? 2 、旅行社的说法是否成立 ? 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