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百货商场(一般纳税人)下设零售部和一个招待所,该商场能正确核算各自的收入。2007年8月、9月零售收入分别为936万元、800万元,其他业务如下: (1)8月份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0张,上面注明销售额共计600万元,其中有一张销售额140万元的专用发票本月未经税务机关认证,9月份才认证;从小规模生产企业购买商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分别为80万元、30万元,均已付款;商场超市外购 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格6万元。 (2)8月该商场所属的招待所取得客房收入12万元,招待所餐饮部从商场购进的餐具中领用1万元使用。 (3)9月份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0张,全部经税务机关认证,上面注明销售额共计300万元(其中有60万元的商品尚未付款);将上月购人的成本为2万元的免税农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 (4)9月份有10台上月售出的彩电,因质量问题顾客要求退货(原零售价每台0.3万元),商场已将彩电退回厂家(原购进的不含税价格每台0.25万元),并提供了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单,已取得厂家开出的红字专用发票。 (5)取得厂家返利收入4.68万元、进场促销费4万元。 要求: (1)计算该商场8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该商场8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 (3)计算该商场9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该商场9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