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3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面积之和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5%时,其防火间距可按规定减少20%
B.
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C.
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对于高层建筑不应小于4m
D.
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既有建筑,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
E.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符合规定允许减小的条件时,应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