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解释有助于人们正确理解刑法规定的含义与精神,也有利于刑法的正确实施以及刑法的发展和完善。下列关于刑法解释的方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4年《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刑法第213条规定的“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此为扩大解释
B.
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刑法第151条第1款规定的“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境外货币。此为缩小解释
C.
刑法第201条规定,“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构成偷税罪,由此学者们认为因偷税被给予三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构成偷税罪。此为当然解释
D.
1979年刑法第59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第88条规定:本法所说的以上、以下、以内,本数在内。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1990年曾在电话答复中指出: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减轻处罚,指低于法定刑幅度中的最低刑处罚。此为补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