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2003年4月,甲、乙夫妇向丙、丁夫妇借款20000元,双方签订了借款抵押协议,规定借款月息4分,至2004年11月21日本息还清;以甲乙所有的坐落在四平市铁东区金融大厦对面31号楼某户房屋一处作为借款的抵押物,并进行房屋抵押登记。借款期满后,丙丁多次向甲乙要求偿还借款,但甲乙推脱不还。2004年4月2日,甲乙背着抵押权人,将上述抵押房屋连同附属物品,以2万元的价格典给四平市银城典当拍卖商行。丙丁...
A.
四平市银城典当拍卖商行在房屋抵押诉讼中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
四平市银城典当拍卖商行在诉讼中应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
四平市银城典当拍卖商行与此案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D.
四平市银城典当拍卖商行与此案处理结果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