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核算,甲材料计划单位成本为每千克20元。该企业2008年8月份有关资料如下: (1)甲材料有关资料:“原材料”科目月初借方余额4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月初贷方余额600元,“材料采购”科目月初借方余额80000元。 (2)8月5日,企业上月已付款购入的甲材料4050千克,如数收到,已验收入库。 (3)8月20日,购入甲材料8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为160000元,增值税额27200元;发生运杂费2000元,上述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但材料尚未到达。 (4)8月25日,购入的甲材料到达,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50千克,经查明为运输途中的定额内自然损耗。按实收数量验收入库。 (5)8月31日,汇总本月发料凭证,本月共发出甲材料4800千克,其中用于产品生产 4000千克、车间管理部门耗用500千克、销售部门耗用200千克、企业管理部门耗用100千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并计算本月材料成本差异、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