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了V旅行社组织的“重庆、宜昌、三峡、九寨沟、成都、乐山16日游”.预交了全额旅游费用3500元.按照行程计划.旅游团将返回成都的前一天晚饭时.导游向大家宣布了一件突发事件:由于山体滑坡.返回成都的道路被堵.旅游团只能滞留在乐山.等待交通恢复.旅游团滞留乐山一天后.交通恢复.启程返回成都.由于长江游船的船票和从宜昌返回旅游出发地点火车票已经预定.为避免更大损失.旅行社的导游与等旅游者商议.决定取消九寨沟一地的旅游计划.按时赶回重庆.衔接下一段的行程.接下来的旅游活动按计划顺利完成.返回后向旅行社提出.九寨沟旅游活动取消.旅游费应该退还.旅行社认为.取消九寨沟旅游活动系不可抗力造成的.不予退费.旅行社反过来要求旅游者现在支付滞留乐山期间发生的费用. 请根据有关法律回答以下问题: (1)滞留乐山期间的费用应该谁来承担?有何依据? (2)九寨沟一地的旅游费用是否应该退还旅游者?有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