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8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支付已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实发工资1 1 000元,的个人情况如下: 1已于2018年8月份支付了儿子学前教育的2018年下学期学费6000元,女儿正在上小学,现已与丈夫约定由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2本人正在进行MBA学习; 3去年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了首套住房,现处于偿还贷款期间,每月需支付贷款利息1600元,现已与丈夫约定由这一方进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4因工作单位离所购住房很远,还每月租金1000元在本市的工作单位附近租住了一套房屋; 5的父母均已退休(已满60岁,均有退休金)在家,与兄妹签订书面分摊协议,约定由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800元。 一、计算2019年1月份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 1.基本扣除费用( )元; 2.专项附加扣除( )元: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元(女儿和儿子各( )元);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元; (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元; (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元。 3.专项扣除“三险一金”在单位支付工资扣缴,取得的( )发工资。 二、2019年1月份应纳税所得额=( )(元) 三、2019年1月份应缴个人所得税=(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