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22日,中国甲市A公司作为买方与作为卖方的位于法国的B公司在北京签订购买全套由法国CO综合机械厂制造的生产PP与HDPE两种塑料单丝的生产线合同,合同号为056合同约定,买方应在卖方交付设备之前1个月通过中国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后来,设备按时运抵A公司,B公司遂派人到A公司对所交付设备进行调试,但经过多次调试后,生产PP单丝获得成功,而生产 HDPE单丝的调试始终无法完成于是A公司要求B公司退还相应的货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经协商未能解决,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请分析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属于民事诉讼行为的是( ) A.中国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交合同及相关证据的行为 B.法国B公司委托中国律师代理的行为 C.人民法院向证人送达出庭通知的行为 D.审判委员会听取主审法官汇报案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