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生产甲、产品,实际工时为:甲产品 20000 小时,乙产品 32000 小时。根据工资结算凭证汇总的工资:基本生产车间工人工资为 23920 ,车间管理人员工资为 4100 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工资为 2350 元,生活福利部门人员工资为 3000 元,销售机构人员工资为 2000 元。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xml:namespace> 要求:编制分配工资的会计分录,将基本生产车间工人工资在在甲乙产品间按实际工时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