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公司属于矿业生产企业,法律要求业主必须在完成开采后将该地区恢复原貌。恢复费用包括表土覆盖层的复原,因为表土覆盖层在矿山开发前必须搬走。表土覆盖层一旦移走,企业就应为其确认一项负债,其有关费用计入矿山成本,并在矿山使用寿命内折旧。假定该公司为恢复费用确认的预计负债的账面金额为2000万元。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正在对矿山进行减值测试,矿山的资产组是整座矿山。长城公司已经收到愿意以4500万元的价格购买该矿山的合同,这一价格已经考虑了复原表土覆盖层的成本。矿山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6600万元,不包括恢复费用;矿山的账面价值为7000万元。该资产组2010年12月31日应减值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