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含有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情况下,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分别以下原则编制抵销分录。
A.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反映,则应、子公司此项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相互抵销,差额计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B.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反映,则该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应转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C.
如果合并财务报表中各子公司之间也存在实质上对另一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性项目,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比照AB选项原则处理
D.
实质上构成了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反映,则该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应转入财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