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例是关于遗嘱和财产传承的案例。某公司职工,其父母健康状况良好,健在。还有个弟弟,名字叫,和他的父母生活在一起。2000年5月,与另一单位的职工结婚,2003年,在一次出差办公时,不幸出车祸身亡,而妻子当时已经怀孕6个月。下面是的家庭财产状况,经审查,的家庭财产包括银行存款30万元,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当时的市场价格为70万元(此房子为以按揭的方式购买的,在结婚前开始按揭,购买时房子的市场价格为50万元,自己出的首付,为30万元,2002年底和夫妻二人才将所有房款交完,包括本金20万元和利息及其他费用6万元,并拿到了产权证,该产权证上的登记人姓名为),另外,还有一辆价值20万元的汽车,以及家用电器等其他家用财产共10万元。下列哪一项完全包括了法定上可以得到遗产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