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号 **城市的A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投字【2005】146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已经具备了设计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该项目设计人,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以购买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 1工程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符合本工程房屋建筑设计甲级资格要求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可能被授予合同。 4对本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以从 ** 省 ** 市 ** 路 ** 号政府机关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2008 年 9 月 10 日至 2008 年 9 月 12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 40 元人民币。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1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6投标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9 月 20 日 9 时 30 分。投标截止日前递交的,投标文件须送达招标人(地址、联系人见后);开标当日递交的,投标文件须送达**省**市**路**号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 ** 省 ** 市 ** 路 ** 号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公开进行,邀请投标人派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 问题:以上招标公告,存在哪些不妥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