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一 一、目的:练习非寿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核算 二、资料:某保险公司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业务部门交来的家财险保费日报表和保费收据存根以及现金 53,000 元(其中增值税 3 000 元),该业务是保单生效时收到全部保费。 2. 收到业务部门交来的某企业货运险保费日报表、保费收据存根以及银行收账通知,共计 1,000,000 元,增值税 60 000 元。该业务自下月 10 日起,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3. 某公司投保 5,300,000 元(其中增值税 300,000 元), 其中 3,140,000 元已收存银行,余款尚未收到。该业务是保单生效时收到全部保费。 4. 某厂投保企业财产险,保费 120,000 元,增值税 7,200 元,约定一个月后缴付。 5. 一个月后,公司收到上述保费 127,200 元。 6. 某厂投保企业财险半年后,因特殊情况退保,应退 5,300 元(其中增值税 300 元),但该厂尚有应收保费 2,300 元未收。 7. 某企业投保财产综合险,与公司签订保险单,双方约定保费为 200,000 元,增值税 12,000 元,分期付款。首期已收到 30,000 元,其余保费分 4 期,每期 45,500 元收取。 8. 某集团公司为其管理职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中途加保,加保金额为 8,000 元,增值税 480 元。该笔保费已收妥入账。 9. 某中学学生团体平安险发生退保,退保金额 30,000 元,增值税 1,800 元,该中学欠保费 10,000 元,扣除所欠保费后以转账支票付讫。 10. 收到某保户 3 年期家财两全保险 150,000 元,预定利率为 4.5% ,单利计算,每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假定到期时未发生保险事故。 三、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