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某中学 2017 年 1 月利用学校空地建造写字楼,发生的相关业务如下: ( 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 2000 万元,缴纳相关费用 81 万元。 ( 2 )写字楼开发成本 3600 万元。 ( 3 )写字楼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 500 万元(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并按项目分摊)。 ( 4 ) 10 月写字楼竣工验收,总建筑面积 10 000 平方米,将总建筑面积的 90% 销售,签订销售合同,取得销售收入 9500 万元;并进行了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缴纳相关税金 527.25 万元(含印花税)。 ( 5 ) 12 月将剩余的 10% 的建筑面积打包销售,取得收入 900 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学校所在省规定,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最高限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以上金额不考虑增值税的影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 1 )计算该学校 10 月份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以扣除的税金。 ( 2 )计算该学校 10 月份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 ( 3 )计算该学校 10 月份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4 )计算该学校 10 月份清算的土地增值税。 ( 5 )计算该学校打包销售房产的单位建筑面积的成本费用。 ( 6 )计算该学校 12 月打包销售房产的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