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7月,深圳某公司从美国进口一批100公吨的牛皮卡纸。由于到货港是香港,所以深圳某公司还得安排从香港到深圳的陆路运输,时间紧、任务重。同时,由于深圳某公司仓库库容有限,装卸能力又差,因此不可能同时把总共五个40英尺的集装箱一次拉进深圳,完成卸货任务。7月底,第一批三个集装箱进入文锦渡海关,深圳公司的报关员立刻带齐所有的单据(美国公司寄来的原始发票、装箱单、海运提单,由报关公司电脑打制的报关单、司机簿及香港运输公司重新填制的进境汽车清单),赴海关报关大楼报关。 但报关第一受挫,因为此批货物是三辆货柜车,而美国原始发票是整批货物五个集装箱一起开立的,海关关员不同意深圳公司以此报关。于是,深圳公司立即电告美国公司,让美国公司赶制两份发票及装箱单,一份为三个集装箱,另一份为两个集装箱。次日,深圳公司报关员再度报关。结果,海关拒受美国方面开来的原始发票,因为美方开来的发票只有签名而没有印鉴。由于中美文化习俗上的差异,美方注重的是签名,而中国注重的是印鉴,所以又造成了麻烦,深圳公司只得再与美国公司联系。 但由于时差关系,等到外商急件传真过来已是第三日的早晨。深圳公司的报关员只有三度出击,可是此时又节外生枝了。深圳公司报关的是牛皮卡纸,而司机载货清单上赫然写着白板纸三个字。这问题严重了,因为牛皮卡纸只有每吨280美元,而白板纸却要每公吨1 100美元左右,两者之间有着天壤之别。说得轻一点,是以假乱真,偷逃国家税款;说的重一点的话,则要背上走私的罪名。 事到如此,只得让海关关员开箱检查,纸卷外层被捅破足有五六厘米,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最后检查下来的结果证明是牛皮卡纸,但三个集装箱在深圳误两夜,共损失1.8万元港币的租箱费,这还不包括司机过夜费、临时停车场费等。 请谈谈你对这个案例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