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公司与某建设单位签订一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有关工程价款如下: (1)合同总价为600,其中:工程主要材料和结构件总值占合同总价的60%; (2)预付备料款为合同总价的25%; (3)工程进度款由乙方逐月(每月末)申报; (4)工程竣工并交付竣工结算报告后30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95%,留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半年)全部结清。根据经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进度,4-9月计划完成产值(合同价)分别为80、100、120、120、100、80。在工程施工中,因施工设备出现故障停工两天,造成窝工50工日(每工日工资19.50元),8月份实际完成产值比少3;因甲方提供的某种室外饰面板材质量不合格,甲方决定更换板材,造成拆除用工60工日(每日工资23.50元),机械多闲置3个台班(每台班按400元计),预算外材料费损失2,其他费用损失1,重新粘贴预算价10,因拆除、重新粘贴使工期延长6天。 问题:一、请按原施工进度计划,为甲方提供一份完整的逐月拨款计划。 二、乙方提出延长工期2天,索赔费1092元和延长工期6天,索赔费162070.00元。请问该两项索赔能否成立?应批准的工期延长为几天?索赔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