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家电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5 年 8 月发生的与职工薪酬发生的业务如下: ( 1 ) 8 月 8 日,将自产的一批液晶电视机作为福利发放给企业管理人员,该批液晶电视的成本为 80 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 万元,市场售价为 78 万元,此项业务按税法规定应代扣职工个人所得税 1 万元。 ( 2 ) 8 月 10 日,支付上月工资共计 326 万元,其中包括代扣个人所得税 12.6 万元。 ( 3 ) 8 月 15 日,甲公司董事会做出决定,将为每一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配备一辆小汽车无偿使用。已知小汽车的月折旧额合计为 22.55 万元。 ( 4 ) 8 月 20 日,甲公司为新任总经理租赁一套公寓供免费使用,该公寓的月租金为 1 万元。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了当月租金。 ( 5 ) 8 月 22 日,向企业困难职工支付生活补助金 20 万元,当日以现金支付。 ( 6 ) 8 月 31 日,人力资源部向财务部门提交当月工资清单,注明的工资总额为 355.33 万元(管理部门 82 万元,销售部门 55 万元,生产车间管理人员 28.33 万元,生产车间工人工资 190 万元)。甲公司财务人员按规定计提了工会经费(计提比例为 2% )和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为 2.5% )。同时,甲公司还根据历史经验和实际情况计提了 32 万元的福利费(管理部门 12 万元,销售部门 5 万元,生产车间管理人员 5 万元,生产车间工人 10 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做出以上业务的会计分录(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