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根据以下资料,回答106一110题. 北京市2008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695,比上年末增加62.其中,城镇人口1439.1,占常住人口的84.9%.户籍人口1229.9,增加16.6;外来人口405.1,增加45.4,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27.4%.全市常住人口出生率8.17%.死亡率4.75%,自然增长率3.42%.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725元,比上年增长12.4%;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7%,增幅比上年下降4.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747元,比上年增长12.4%;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6.5%,增幅比上年下降1.7个百分点.城镇、农村居民消费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3.8%和34.3%,比上年上升1.6个和2.2个百分点. 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人数分别为758.1、871、614.3和666.5,比上年末净增86.4、88、79和57.3.全市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27.5,比上年末净增78.4,覆盖率为85%,高于上年48.4个百分点;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272.5,净增4,参合率为 92.9%,高于上年4个百分点.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有所提高.全市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 障的居民为14.5,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为7.9.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357家,床位4.4万张,收养各类人员2.5.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2192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69个. 2008年北京市户籍人口增加幅度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