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生产并销售 A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税率为17%。现有X、Y、Z三个公司可以为其提供生产所需原材料,其中X为一般纳税人,且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的增值税率为17%;Y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委托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税率为3%的发票;Z为个体工商户,目前只能出具普通发票。X、Y、Z三家公司提供的原材料质量无差别,所提供的每单位原材料的含税价格分别为93.60元、84.46元和79元。 A产品的单位含税售价为117元,假设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3%,从税后利润最大化角度考虑甲企业应该选择哪家企业作为原材料供应商?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