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7年发生下列固定资产增加业务 1. 购入不需安装设备一台,价款500000,增值税款85000元,运杂费、包装费、保险费10000元,以银行汇票支付。 2. 企业接受新光公司投入仓库一幢,账面价值为300000元,已提折旧100000元,市场公允价值为210000元,合同约定的价值为250000元。 3. 接受振华公司捐赠汽车一辆,该车市价为100000元 4. 购入需安装调试生产线 (1) 以银行存款购入生产线设备1000000元,增值税款为170000元,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10000元,设备由辅助车间投入安装。 (2) 安装工程使用生产用原材料计划成本20000元,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超支200元。 (3) 安装工程应负担工资10000元。 (4) 安装工程分摊耗用水电费6366元 (5) 生产线安装调试完毕投入使用。 5. 以银行存款支付基本生产车间设备日常修理费用1000元 6. 辅助生产车间对设备进行日常修理,领用原材料500元,销售部门对设备进行日常修理领用原材料200元。 7. 扩建营业用房,其账面为280000元,已折旧180000元。在扩建过程中以银行存款支付拆除费用50000元,残料变价收入70000元,价款存入银行,另外以银行存款支付扩建工程款100000元,该工程完工交付使用 8. 出售一台不需用设备一台,200000元,已提折旧50000元,发生拆除费用2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出售价格180000元,增值税30600元,价款收到存入银行。 9. 因意外事故损毁设备一台,原价80000元,已提取折旧50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1500元,残料变价收入1000元存入银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22000元 10. 在财产清查中,发现一台设备丢失,该设备原价为75000元,已提取折旧48000元,原因待查。 11. 盘亏设备经报批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要求:根据资料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