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某市南区的向本市电信局支付2000元初装费安装电话一部,2个月后,发现话费单上出现自己从未打过的长途电话,话费150余元,遂找电信局交涉,系电信局设备技术故障所致,多次要求电信局作进一步的解释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此类事情,电信局未予确认。不久,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再次找电信局交涉,并要求电信局双倍返还多收的话费共计600余元。电话局遂派人到所在单位,要求其单位领导做的工作,让不要再去电信局纠缠。此举引起单位同事、邻居多人围观,议论纷纷,有人认为意图趁机讹诈电信局。甚怒,遂又找到电信局。电信局负责接待的人说:“我们把多收的话费退给你,你不要,那你去法院告我们好了。你不是想要钱吗?开个价,10万、20万都可以。”觉得羞辱无比,决意起诉电信局,请根据以上案情,回答问题:的诉讼请求中有拆机终止电话服务合同,退还初装费2000元的要求。电信局以上级主管部门有文件规定为由,只同意退还70%,对此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