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进程就是一部人类不断争取自由和平等的历史。”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亚里士多德在他们之前也说过,人根本不是生来平等的,而是有些人天生是作奴隶的,有一些人天生是来统治的。亚里士多德当然是对的,可是他却因果倒置了……” ——卢梭《社会契约论》 材料二:“组成国民议会之法国人代表认为,无视、遗忘或蔑视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所以决定把自然的、不可剥夺的和神圣的人权阐明于庄严的宣言之中……第六条法律是公共意识的表现。全国公民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与法律的制定。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保护或处罚都是一样的。……第十一条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第十七条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人权宣言》(1789年8月26日颁布) 请回答: 材料二是如何阐明“自然的、不可剥夺的和神圣的人权”?在当时有何进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