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了自己的养鸡场,养鸡场获取了个体营业执照,随着发展该养鸡场改为养鸡公司,股东依然没有改变。养鸡场所在县重新规划,将该地规划为工业园区。县政府要求搬迁,因为双方就补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拒绝搬迁。县政府出动警力强制搬迁。拆毁了的养鸡场。县公安局遂以在办理土地证的不规行为为由,将其以伪造公文犯罪嫌疑刑事立案,并公诉至县法院。法院审理以后。免于刑事刑罚处理。不服。继续以无罪为由向中级法院申诉。同时提出要求,因为自己被羁押三个月,要求国家赔偿。还要求县政府因为强制拆毁养鸡场进行赔偿损失。 问:本案有哪些法律关系? 应该提起哪些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