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美国一直是我国光伏主要出口市场之一,2013年约占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总额中的14%。按美国预计,2014年光伏安装量约在5GW至6GW,其中一半以上是中国组件产品。 2011 年11月,美国对来自中国的光伏电池进行第一次“”调查,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2014年1月,美国商务部又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第二次“”调查,其调查范围和涉及的产品进一步扩大,全面“封杀”中国光伏产品意图明显。 2014 年12月1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第二起对产品反倾销、反补贴终裁结果。根据美方裁决,中国强制应诉企业的倾销税率为26.71%至78.42%,获得分别税率的企业为52.13%,其他涉案企业的税率为165.04%;中国强制应诉企业的补贴税率为27.64%至49.79%,其他涉案企业的税率为38.72%。即便是强制应诉企业,两项税率加起来也超过50%,显然是要将中国企业赶尽杀绝。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计将于2015年1月29日就本案做出损害终裁,若结论为肯定,美方将随后对中国产品进行征税。 对此,中国商务部表示强烈不满,中方将考虑在WTO框架内和美国司法体系中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利益。 问:试分析我国企业应如何应对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