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分配的判断中,不正确的是( )。
A.
会计师事务所只有存在过错时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无过错不承担责任也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不存在过错
B.
会计师事务所因在审计业务活动中对外出具不实报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C.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提交相关执业准则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D.
即使会计师事务所有过错,出具了不实报告,如果其能够证明原告利害关系人的损失是由于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因素引起,则因为不实报告与原告利害关系人遭受损失的因果关系不存在,因此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