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本年度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销售商品,销售收入100000元,增值税税额170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 (2)以银行存款偿还长期借款50000元,短期借款10000元,利息1000元. (3)购进原材料,原材料价款20000元,增值税税额3400元;购进生产所需设备,买价70000元,增值税税额11900元,材料和设备均已验收入库 (4)报废固定资产净损失19700元,其所报废固定资产原价为200000元,累计折旧180000元,支付清理费用500元,收到残值收入800元 (5)本期用银行存款支付现金股利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