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17年1月2日购入乙公司30%的股份,购买价款为20 000 000元,自取得股份之日起派人参与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取得投资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0 000 000元,除下列项目外,其他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 账面原价 已提折旧 公允价值 原预计 使用年限 剩余使用年限 存货 5 000 000 7 000 000 固定 资产 10 000 000 2 000 000 12 000 000 20 16 无形 资产 6 000 000 1 200 000 8 000 000 10 8 小 计 21 000 000 3 200 000 27 000 000 假定乙公司2×17年实现净利润6 000 000元,其中在甲公司取得投资时的账面存货5 000 000元中有80%对外出售。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会计年度和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均按直线法提取折旧或摊销,预计净残值为0。假定甲、乙公司间未发生其他任何内部交易。 甲公司在确定其享有乙公司2×17年的投资收益时,公司实现净利润的基础上,根据取得投资公司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差额的影响进行调整(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