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2009年5月17日,xx市红旗路高架桥发生垮塌事故,造成9人死亡,16人受伤,24辆车受损。事故发生时,在对高架桥110号-109号桥墩段路面实施机械拆除,桥墩突然断裂,形成骨牌效应,导致八个桥墩九个桥面坍塌。事故死者善后处理按照“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标准”的善后处理方案,对于每一名事故死者,统筹安排一名市级领导对接善后处理。死者不论城乡、不论年龄,死亡赔偿标准统一定为每人40万元,由施工单位委托业主单位先期代为垫付赔偿。经查实,犯罪嫌疑人xx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意,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以挂靠xx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的方式通过招投标得红旗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项目。整个高架桥的拆除由xx监理公司负责全程监理,在施工监理过程中,没有对等人有无机械拆除高架桥资质和相关安全措施予以审查。经检察机关审查,依法批准对涉嫌犯罪的、等9人予以逮捕。此起安全事故责任人员若构成犯罪,其罪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