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地在M市,2018年1月发生事项如下: (1)自产建筑用砂土、石料并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3429.9万元,从事运输装卸服务,取得含税销售额114.33万元,为了自产建筑用砂土、石料购进 (2)购进办公用品,支付价款1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70万元。 (3)进口设备,M地海关确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500万元,关税税率10%,增值税税率17%。 问题: (1)计算事项(1)应缴纳的增值税。 (2)购进办公用品的进项税额能否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简要说明理由。 (3)计算事项(3)甲公司进口设备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