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楼综合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0日。该公司于2017年5月6日发出招标公告,后有A、B、C、D、E等5家建筑施工单位参加了投标,E单位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于8月2日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会于8月3日由该省建委主持,D单位在开标前向投资公司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选,最终确定B单位中标。双方按规定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注: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相同。 问题: 1、E单位的投标文件按要求如何处理?为什么? 2、对D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3、上述招标投标,有哪些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