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计价。2004年3月初“原材料”科目借方余额为457 200元,“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方余额为 15 200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初借方余额为30 000元。 本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l)购入甲种原材料一批,价款20 000元,增值税额34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发票账单已收到,货款已通过银行付讫。该批材料的计划成本为20 800元。 (2)购入乙种原材料一批,价款24 000元,增值税额4 080元,货款已通过银行支付,但材料尚未入库。 (3)购入丙种原材料一批,价款120 000元,增值税额20 400元,发票帐单已收到,开出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期限2个月。材料验收入库,计划成本为 122 000元。 (4)本月发出原材料 237 000元,其中:生产产品领用 230 000元,车间管理部门领用5000元,企业管理部门领用2 000元。 (5)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并结转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6)本月销售产品一批,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500 000元,增值税额为85 000元,产品已经发出,款项存入银行。 (7)上交本月增值税28 000元。 (8)计算并转出本月多交(或未交)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有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