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位市区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2012年度开发建设办公楼一栋。12月20日与本市乙企业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将办公楼销售给乙企业,销售金额共计3000万元。合同载明,乙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货币资金2500万元。另将一块未作任何开发的土地的使用权作价500万7己转让给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并签署产权转移书据。甲房地产歼发公司开发该办公楼支付土地价款800万元、契税4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360万冗。开发过程中发生管理费用120万元(包括业务招待费50万元,未包括印花税),销售费用200万元,财务费用150万元(属于向其他企业借款支付的年利息,约定利率10%,银行同期利率6%)。“营业外支出”账户记载金额160万元。乙企业转让给甲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为抵债取得,抵债时作价300万元并发生相关税费10万元。 (注:当地政府确定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8%)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2年甲公司应缴纳营业税与印花税合计( )万元。